编辑: 捷安特680 | 2018-08-06 |
电话:0871-64566661.0-6123204 投诉举报处理岗位可以行使下列职权:询问注册公司、投诉人及其他相关人员,并可要求被询问人提供与投诉举报有关的证明材料;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的规定按照职责权限移送各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投诉举报的具体途径包括来信、来访、来电、上级部门转办等. 结果处理 在接到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调查、处理,举报人要求答复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限及时答复举报人.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机关应当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并决定是否立案;
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2)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
案情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的,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案情特别复杂,经延期仍不能作出处理决定的,应当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督管理局有关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是否继续延期.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延长办理期限,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对具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告知其延期理由: (举报事项复杂,涉及多方主体的;
(举报事项调查取证困难的;
(举报事项需要专业鉴定的;
④其他需要延长办理期限的. 附件: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 申请企业名称 备选 企业字号 1. 2. 3. 企业住所地 省(市/自治区)市(地区/盟/自治州) 县(自治县/旗/自治旗/市/区) 注册资本(金)万元 企业类型 经营范围 投资人 名称或姓名 证照号码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已核准名称 通知书文号 拟调整项目 原申请内容 拟调整内容 已核准名称延期 已核准名称 通知书文号 原有效期 有效期延至 年月日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 具体经办人 姓名 身份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期限 自年月日至 年月日授权权限
1、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不同意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申请人 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 说明 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本申请书适用于所有内资企业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名称延期申请等. 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申请人应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和《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所提供信息应真实、合法、有效. 企业类型 栏应根据以下具体类型选择填写: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营业单位、企业非法人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 栏只需填写与企业名称行业表述相一致的主要业务项目,应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申请企业设立名称预先核准、对已核准企业名称项目进行调整或延长有效期限的,申请人为全体投资人.其中,自然人投资的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投资的加盖公章. 在原核准名称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对已核准名称项目进行调整,如住所、注册资本(金)等,变更投资人项目的除外.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的延期应当在有效期期满前一个月内申请办理,申请延期时应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投资人有正当理由,可以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有效期延期六个月,经延期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得再次申请延期.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具体经办人应在粘贴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上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字确认 与原件一致 . 投资人 项及 已核准名称项目调整(投资人除外) 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