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南门路口 | 2018-08-10 |
(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法人代表/负责人证明及授权文件(原件);
(5)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7)供应商资格要求提供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备注:以上资料复印件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4 月20日起至2017年4月26 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5月11 日14 时30分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5月11 日14 时30 分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六楼开标室 十
一、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17年04月20日至2017年04月26日止. 十
二、监督
电话:8616529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戴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20)83642820-825
电话:(020)86172670 传真:(020)83642820-804 传真:(020)86172670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 联系地址:广州市白云区鹤龙一路756号222号越良大厦六楼 广东远东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7年4月19日
第二篇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项目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
2 合格的投标人 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
第一篇第五点 关于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6.2 踏勘现场 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 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11 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捌份,其中,壹份正本,柒份副本;
2.唱标信封一份;
3.电子文件一份(要求U盘介质,WORD或EXCEL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2 投标报价 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单价见用户需求书附件,投标单价超过单价最高限价投标无效.报价较最高限价低20%以上的,必须出具详细的成本计算清单,同时必须经本次项目的评标委员会评审一致通过,否则按投标无效处理. 13.2 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维护能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符合报价产品经营范围且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报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具有有效的《食品流通许可证》;
6)提供至投标截止前 2个月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