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黎文定 2018-08-12

2.投标人深圳配送中心场地租赁合同或自有房产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至少有10辆配送服务专用车辆的行驶证、车辆购置证明或租赁协议复印件;

4.投标人完成的至少2个连续一年或一年以上正在服务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单位成功案例合同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注:所提供的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提供包含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信息的开票资料(加盖公章).

四、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7月7日起至2017年7月14日,每工作日9:00至12:00,14:00至17:30(北京时间).

五、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六、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审核报名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

七、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八、现场踏勘时间、地点:2017年7月17日14:30(北京时间),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联系人:孔杰,联系

电话:0755-86234946.投标人必须参加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统一组织的现场踏勘,踏勘完毕后将进行现场答疑.

九、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应在2017年7月18日17:3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十

一、开标时间:2017年7月28日9:30(北京时间). 十

二、开标地点: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

三、其他要求: 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2.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为采购项目需求方案或者前期准备工作提供设计、规划论证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竞争;

4.本招标文件内容由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款解释. 十

四、采购人及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行政学院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龙珠大道66号 联系人:孔杰 联系

电话:0755-86234946 2.采购代理机构: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联系人:石磊 联系

电话:0755-83883375

83883371 83883322 传真:0755-82904418 E-mail:[email protected] 公司

网址:www.szgxzb.com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深圳福南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744131018260005781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七月七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须知前附件

一、投标文件废标条款摘要: 本章节是本次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废标条款的摘要.除出现以下情形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废标情况外,投标文件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废标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废标条款的阐述与本章节不一致的,以本章节内容为准. 1.有关无效标的情形(开标时审查):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17条的规定密封、标记的;

3)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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