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AA003 2018-08-13

2 招标人名称: 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3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采购预算:23.19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4 投标保证金额:4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可以是支票、电汇、汇票、银行保函或大连市中山区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保函的一种(投标保证金保函格式见招标文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投标人企业的支票或汇票).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6:00时.(工作时间内) 投标保证金递交地点: 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财务部,若在规定日期前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付款(以到帐时间为准),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标.外地企业若要汇款,请汇至 户名:大连铭泽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人民路支行;

帐号:3400072209006819341 (汇款以到帐时间为准). 注:开标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有效期: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

6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数量及封装要求:

1、投标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有页码标注.

2、投标文件应采用胶装.

3、1套正本,5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当日在(2016年6月13日13: 30至14: 00),到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区(13)当面递交.

8 投标截止日期及时间:2016年6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日期及时间:2016年6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7)(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

9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5月17日起至2016年5月24日止每天9:00―11:

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王麒翔

电话:0411-39020105 公司地址:大连市中山区凯丹天地SOHO A1座707

11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有所投产品中冰箱、冰柜、蒸饭车、蒸饭柜、消毒柜的合法有效授权;

(三)外地投标人须具有在大连市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售后服务机构(非投标人分公司或办事处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有投标人和售后服务机构之间盖有公章的委托协议).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 供货要求:

(一)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二)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其他要求: 报价应包含本项目所涉及的货物、包装、运输、安装等一切交付使用前的全部费用,直到验收合格为止,招标人不再支付除合同价款以外的任何费用. 除总报价外,投标人应报出货物的品牌、型号、规格、厂家、性能、单价、以及组成部件的配置. 投标人须知

一、总则

(一)项目概述及资金来源 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实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人名称:大连市中山区教育局 (2)本次招标的内容为:厨房设备

1 批(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 (3)供货及安装完成时间: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 (4)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5)付款方式: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招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九十五,其余款即合同价款的百分之五作为质量保证金,货物正常使用一年后若无质量问题七日内一次性付清(无息). 2.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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