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被控制998 | 2018-08-19 |
县级具有助理医师资格的卫生技术人员,到乡镇连续工作满2年(含2年)以上的,从到乡镇工作之年起,给予每人每年8000元工作岗位补助(除西洒镇、兴街镇).选派期间,身份和行政关系不变,与原单位同职级在职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县财政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补贴.以上补助所需经费由县统筹解决.鼓励公立医院医师利用业余时间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继续执行 县(市)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前,必须到农村基层服务满1年 等相关政策规定.(责任单位:县卫计局、财政局、人社局) 6.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按上级要求,组织县、乡、村医务人员开展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从2017年起,每年培训不少于10名基层临床医师、药学人员和80名乡村医生,培养不少于10名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师资.到2020年,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尤其是乡村医生的基本药物合理使用培训全覆盖.(责任单位:县卫计局) 7.全面建成远程医疗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功能统
一、互联互通的要求,建设覆盖县、乡两级政府举办医疗机构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通过实施远程医疗,实现下级检查,上级诊断,为群众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心电、远程检验、远程影像等远程医疗服务.到2020年,力争远程医疗服务覆盖所有乡镇卫生院.(责任单位:县卫计局、发改局、财政局、工信商务局) 8.推进县乡村医疗共同体建设.加快以县级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枢纽、村卫生室为基础的县乡村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医疗共同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和医疗服务下沉.实施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基本实现大病在县级,康复回基层.通过下派专业技术人员,提升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对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的救治和管理能力,让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近就便享受到优质医疗服务,进一步增强群众对医疗卫生服务的获得感.(责任单位:县卫计局、人社局,各乡人民政府)
(三)提高贫困地区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兜底保障机制,在做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商业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慈善救助等工作的同时,研究贫困群众救治中特殊群体的救助 兜底 办法措施,发挥协同互补作用,形成保障合力. 1.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加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全额资助特困供养人员参保,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