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戴静菡 | 2018-08-24 |
9 节能环保要求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最新一期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 (以下简称 节能清单 ),本项目如需采购节能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的相应产品须为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产品.(注:在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发布之后开展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最新一期节能清单.在此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节的政府采购活动,执行上期或最新一期节能清单.)
10 得分及排名 公布相关事项 1)本项目将在开评标过程中现场公布商务技术得分、综合得分及排名;
2)如项目评标完成前,投标人授权代表已离开开标现场,则投标人不得以未公开得分情况及排名为由提起质疑、投诉.
11 现场踏勘 时间: 报名截止后第三个工作日, 2018年7月2日上午10点;
集合地点: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里窑街150号,杭州市瓶窑中学. 本项目由采购人统一组织现场实地踏勘,廖工,联系
电话:15356695876. 若投标人没有在上述规定时间参加现场实地踏勘,则意味放弃项目前期踏勘的权利,由此造成投标人在项目实施中遇见不可未知的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2 样品及样品实验演示提交注意事项
一、样品
1、样品:须提供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通风化学实验室序号2 化学实验台 1张;
化学仪器准备室序号2 通风实验自净化器 1套;
生物技术实践室 双面理化膜的实芯理化板台面 20*20cm 小样 1块;
电子控制技术实践室序号25 蜂窝组合模型 1套.
二、实物现场演示 样品演示设备:须提供招标文件采购清单中:生物观察实验室序号9教师无线体式显微镜1台,序号10 教师用生物数码显微镜 1台;
电子控制技术实践室序号17 门电路测试示教板 1套;
电子控制技术实践室序号27 电子控制随堂实验套件 1套,进行现场演示,演示内容见评分细则. 注:演示时间不超过20分钟(不包括设备安装调试时间).不能提供演示或者要求演示的功能点3个及以上不能满足的,计为0分. 演示需自带演示的辅助设备,演示结束后,投标单位须自行带回所有演示设备.
三、样品及实物演示设备提交时间、地点、联系人: 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10日09:00至15:30期间内,将样品及实物演示设备送至 余杭第二高级中学艺术楼北大厅(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临平人民大道1501号),并办理样品及实物演示设备送达登记手续.(联系人:郑老师,联系
电话:
18057107027 ).拒绝接收逾期送达的样品. 样品的退返:中标单位的 样品 将由采购人予以保存作为项目验收的重要依据.未中标投标人的 样品 由投标人在中标结果质疑期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从采购人处自行领回,逾期采购人将不予保管.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之通用条款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款等行为.
2、定义 2.
1、 招标采购单位 系指组织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杭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余杭分中心)以及本项目采购人. 2.
2、 投标人 系指向招标采购单位递交投标文件的单位. 2.
3、 书面形式 包括信函、传真等.
3、采购方式:公开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