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过于眷恋 | 2018-09-16 |
四、主要单元(重点)知识图
(一)民法总论
(二)物权
(三) 债权
五、重点知识点专题讲解(例解)
(一)法律行为效力样态
(二)无权代理
(三)物权变动
(四)多重买卖中的物权变动及合同责任
(五)善意取得
(六)地役权 需役地A 供役地B 地役权合同 地役权 转让需役地 转让供役地 涉及从属性问题 涉及登记对抗问题
(七)人保与物保竞合 第176条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八)抵押权的客体及抵押权设立规则 登记设立的抵押权(不动产抵押权),抵押合同效力如何? 抵押合同的债权合同属性
(九)合同总则思维导图
(十)违约形态与债权人救济手段 (十一)标的物风险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