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丑伊 | 2018-09-17 |
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市政府开展消防安全"五大"活动的部署,推动各级各部门在前阶段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的基础上,进一步排查社会单位(包括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社区、乡村火灾隐患,采取行政、法律等手段,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强化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提高社会防控火灾能力,努力减少一般火灾的发生,全力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确保我市火灾形势稳定.
二、清剿范围和整治重点
(一)未排查整治的区域和单位场所.对近几年来一直未进行消防监督检查和排查整治的区域、单位和场所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未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的建筑,未经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的公众聚集场所,彻底消除火灾隐患死角和盲区.
(二)小单位及"三合一"场所.地毯式排查社区、乡村的小旅馆、私房出租屋、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以及生产性、经营性"三合一"场所等,重点整治建筑耐火等级、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违章用火用电、堵塞安全出口、违规设置员工宿舍等隐患.
(三)人员密集场所及高层、地下建筑.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高层、地下建筑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损坏、关停、瘫痪和疏散通道堵塞、安全出口锁闭,以及自动消防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无证上岗,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不落实等问题.
(四)其他影响本地区公共消防安全的区域和行业.针对本地实际情况,将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突出的区域和行业纳入"清剿火患"战役范围,着力消除影响本地公共消防安全的突出问题.
三、工作措施
(一)强化政府主导,实行部门联动.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机关人员及乡镇、街道人员成立检查组,充分发动社区、居(村)民,深入排查火灾隐患.要实行逐级责任制,建立各级政府和行业部门领导分片、分行业包干制度,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实行"网格化"排查,建立健全档案."清剿火患"战役以县(区、管委会)为单位,乡镇、街道为基本单元划分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网格,每个网格要明确落实检查组人员、任务及工作责任,排查的社区、乡村、单位场所要建立健全工作档案,做到单位场所及火灾隐患底数清楚.
(三)加大执法力度,彻底消除隐患.各级各部门对排查和群众举报的火灾隐患要坚决整治,用足用好法律手段,决不姑息迁就.对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场所,要依法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对小旅馆、私房出租屋、餐馆、洗浴、商店、网吧、生产加工作坊等场所生产储存经营和人员住宿防火分隔、安全疏散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且一时无法整改的,要采取有效防火分隔、增设第二安全出口和设置点式(独立式)报警等技术防范措施,切实改善场所消防安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