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yhzg | 2018-09-21 |
九、联系方式 采购中心联系人: 联系
电话: 传真
电话: 联系地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
网址:http://zfcg.czfb.gov.cn/ 采购人名称:常州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 联系人:刘怀军 联系
电话:13775286196 联系地址:常州河海中路89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 年月日
第一章 总则
一、招标项目: 见采购公告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船舶建造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提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更正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文件的更正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在答疑会议1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如无疑问,视作投标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条款和要求.招标人作出的澄清或修改将公告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招标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以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公告通知以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和常州市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为准.
3、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部分(
第七章、
第八章以及投标人资格要求)由采购人负责制定,对该部分内容有询问或者质疑(投诉)的,由投标人向采购人书面提出,由采购人负责接收和回复.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 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式 叁份,壹份正本, 贰 份副本.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投标人情况说明: 投标人简介(含投标人规模、银行资信、技术能力及装备水平等)、人员情况、典型项目介绍.
2、投标人资格审查材料,证明投标人符合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所有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且不允许在投标截止后补正.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将原件(或公证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携带至开标现场核查,否则视作无效投标): 1)投标函(附件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