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紫甘兰 | 2018-10-01 |
(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是指反映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方面的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是指反映其他用于社保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八)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是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是指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十一)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是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 三公 经费:纳入区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 三公 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
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17年部门预算表 详表请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