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 2018-10-15 |
电话:0633-8899109 市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公室监督考核科:0633-8717008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信箱:日照市东港区烟台路197号日照市政务服务中心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邮编:276826
(二)行政复议 1.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策法规处 地址: 山东省济南市经五小纬四路46号 联系
电话:0531-87087035 2.日照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地址:东港区烟台路197号,联系
电话:0633―8800786
四、表单填写
(一)申请书示范文本 见附件2
(二)告知、承诺书文本 见附件
3、附件4
五、有关说明 本服务指南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内容的修改变动情况和工作实际要求,予以实时更新. 附件1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图 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 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无 办理时限:10个工作日 承办机构: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窗口 服务
电话:0633-8899109 监督
电话:0633-8717026 附件2 日XXX〔201X〕X号 关于日照XXX供水公司申请停止供水的请示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由于****** 因******** 等原因,我公司需申请停业歇业,现向贵局提出申请,如无不妥,请批准. 201X 年X月X 日(公章) 附件3 告知书
一、为降低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的风险,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本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二、申请人申请《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才可获得批准: 1. 依法注册的供水企业;
2、确实因某种原因需要供水企业停止供水;
3.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经营方案及服务承诺,有完善的后续补给产品和服务质量管理体系;
4.有健全的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和事故抢险抢修预案,具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检测和抢险抢修、应急处置能力;
5.无行业不良记录,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或群体性投诉事件,并能保证24小时内通知所有用户.
三、供水企业必须按照我局批复的内容进行操作,并采取相应的维护措施,确保停止供水后不会引起群体性投诉事件.
四、若因事情处理不当,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申请人全部承担.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附件4 承诺书 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我公司向贵局申请《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审批》,根据《山东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经营许可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在停业歇业期间不会引起群体性投诉事件,特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批复的文件要求进行操作.
二、供水企业停止供水后,协调做好用水户的用水过度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不出现安全事故,不出现群体性投诉事件,严格履行相应部门各项用水保障规定.
四、建立企业停止供水服务报告制度.按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本企业在停止供水期间的生产、经营和服务、管理等情况.
五、我单位将遵守以上所作出的承诺.若有违反上述承诺且经指出仍未按规定整改到位的,我单位将承担相关责任. 经营单位(签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