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8-10-15 |
(二)学生照片采集和上传 学校须按《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照片采集要求》(附件6)采集每个学生照片,与数据录入同步进行.批量上传学生照片时,为避免网络堵塞,各学校可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分片区上传学生照片.
(三)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 教育部将为身份认证无误且全国范围学籍查重无问题的学生,分配全国唯一的学籍号,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学籍,并将学籍号下发给省教育厅,然后下发给县(市、区)教育局和学校.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领导机构.为加强领导,统筹协调,抓好落实,确保我市顺利推进全国学籍系统建设,江门市教育局成立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附件7),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有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计财科、招生考试办公室、教育技术与装备中心负责人参加.下设中小学学籍管理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由有关科室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具体指导全市开展专项工作. 各市、区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相应领导机构和专门工作组,并把人员名单于6月28日前书面报我局基础教育科.
(二)建立和完善学籍系统建设保障机制. 1.落实岗位责任制.各市、区和各学校要建立推进全国学籍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使用的长效机制.落实学籍系统建设和管理人员及其职责,调动和配置技术力量,明确工作任务和时间安排,确保全面、真实、准确、按时采集和录入所有在校学生学籍信息数据. 2.建立系统数据质量责任体系.坚持 谁采集谁负责、谁录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 的原则,建立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类学校数据填报、数据审核人员实名制系统.当出现数据造假、数据错误或其他问题,及时明确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严把数据质量关. 3.构建工作人员联系网络.市教育局建立技术支持与服务体系,由专业人员担任中小学学籍系统管理工作业务主管部门联络员(附件8).各市、区教育局和学校也要确定学籍系统管理工作业务联络员,并把人员名单于6月28日前报我局基础教育科.形成学籍系统管理人员联系网络,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共同推进学籍系统建设.同时,组建 江门市全国中小学学籍管理系统 QQ群,以便在数据采集和审核过程中及时交流和反馈信息,共同研究和处理疑难问题.凡申请加入江门市推进全国学籍系统建设QQ群,每所学校不要超过2个人,实行实名制,标注格式统一为 单位+姓名 .(全国学籍系统有关表格可以在QQ群中下载).
(三)加强监督和保密工作. 1.建立监督和通报制度.市教育局将在各阶段工作推进过程中进行督促检查,定期通报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对开展工作得力的单位给予表扬,对不按时完成任务、存在问题多、影响全局工作进度的单位给予批评,并追究责任. 2.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各学校在推进全国学籍系统建设过程中要做好信息保密工作,确保学生信息不外泄.一经发现,将按有关法律法规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3 江门市推进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 系统建设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序号 工作任务 责任单位 完成时间 业务指导
1 分级培训 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2013年6月25日 基教科
2 落实技术保障措施,完善使用系统软硬件 各市、区教育局,各学校 2013年6月25日 装备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