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 2018-10-15 |
一、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指标开展自查自纠 各地、各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的自查自纠工作,严格对照《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见附件)中各项指标(特别是单项否决指标),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对信息内容有保障的栏目,按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内容;
对信息内容确实无法保障的栏目,及时归并或撤销.
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信息发布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国办政府网站普查达标规定的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信息发布工作,经核查确实未产生信息导致部分目录无内容或更新滞后的,应在该目录发布情况说明;
同时,根据 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 的原则,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和内容管理工作,依据目录建立各部门参与的信息保障工作机制,明确发布时限和数量,强化职责分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关工作,落实读网制度,杜绝文字错误和内容不实等严重失误现象发生.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保障 各地、各部门要对照国办政府网站普查指标,加强网站的日常技术维护,杜绝网站出现无法访问的情况.要逐一核对网站所设链接,确保不出现 空链 、 死链 .今后,各市、省直各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访问地址(包括首页地址和公开指南、依申请公开、公开年报等主要栏目地址)发生变化时,应第一时间告知省经济信息中心,确保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链接准确.要按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技术规范》检查网站中依申请公开、信息搜索、信息统计等方面功能,确保功能可用.各单位要做好对政府信息分类的管理,除组配分类外,其他分类方式可灵活设置,对于本单位不产生信息的主题分类相关目录可予以隐藏.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通过国家达标抽查,各单位务必于9月8日前完成自查整改工作.省政务公开办会同省经济信息中心对不符合要求的使用省级集中式软件系统的单位网站进行关停处理,待整改达标后重新开通;
对不符要求的使用分布式或自建信息公开平台的单位予以通报.凡被国家抽查不合格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其主管单位在年度政务公开考评中扣减相应分值. 请各市按此通知要求抓紧督促各县、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栏目)达标工作. 附件:《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联系人:省政务公开办 杨大寨 0551-62999602 省经济信息中心 李左 0551-62602828-8948 安徽省政务公开办公室 2015年9月1日 附件: 全国政府网站普查评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考察点 扣分细则 存在的问题 扣分 单项否决 站点无法访问 首页打不开的次数占全部监测次数的比例. 监测1周,每天间隔性访问20次以上,超过(含)15秒网站仍打不开的次数比例累计超过(含)5%,即单项否决. ― 网站不更新 首页栏目信息更新情况. 如首页仅为网站栏目导航入口,则检查所有二级页面栏目信息的更新情况. 监测2周,首页栏目无信息更新的,即单项否决. (注:未注明信息发布时间的视为不更新,下同.) ― 栏目不更新 1.动态、要闻、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信息长期未更新的栏目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