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梦三石 2018-10-15
安徽省人民政府文件 皖政〔2007〕8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计发离退休费等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省直属机构: 《安徽省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安徽省2006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计发离退休费等问题的实施意见》已经人事部、财政部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落实公务员法,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重要内容,对于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精神上来,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政策,认真细致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确保社会稳定和改革顺利实施. 二七年一月十七日 安徽省2006年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 根据《国务院关于改革公务员工资制度的通知》(国发〔2006〕22号)和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58号)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 贯彻按劳分配原则,进一步理顺工资关系,合理拉开不同职务、级别之间的工资差距.

(二) 坚持职务与级别相结合,增强级别的激励功能,实行级别与工资等待遇适当挂钩.

(三) 健全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调整工资标准,使公务员的工资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四)加强工资管理,严格监督检查,有效调控地区工资差距,逐步将差距控制在合理范围.

二、实施范围与对象 本实施意见的范围与对象:按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和经省批准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单位中,2006年7月1日在册正式工作人员.

三、实施时间 改革公务员职级工资制,完善机关工人岗位技术等级(岗位)工资制,自2006年7月1日起实施.

四、职级工资制的实施 列入实施范围的单位中,除工勤人员以外的工作人员实行职级工资制.职级工资制的基本工资构成由现行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本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项调整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两项,取消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

(一)套改工资的办法. 职务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职责大小.一个职务对应一个工资标准,领导职务和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对应不同的工资标准.公务员按现任职务执行相应的职务工资标准. 级别工资.主要体现公务员的工作实绩和资历.公务员的级别由现行15个调整为27个,取消现行级别.每一职务层次对应若干个级别,每一级别设若干个工资档次.公务员的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按现任职务、任职年限和套改年限确定. 现任职务,是指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任免机关正式任命的职务.任职年限,是指从正式任命现任职务当年起计算的年限.套改年限,是指工作年限与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合并计算的年限,其中须扣除1993年以来除试用期外年度考核不计考核等次或不称职的年限.不计算工龄的在校学习时间,是指在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未计算为工龄的学习时间(只适用于这次工资制度改革,不涉及工龄计算问题,下同).出国(境)留学并在国(境)外取得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其未计算工龄的国(境)外学习时间亦可合并计算为套改年限.在校及国(境)外学习的时间以国家规定的学制为依据,如短于国家学制规定,按实际学习年限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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