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nDa_学友 | 2018-10-15 |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配套文件的通知》(皖政办〔2015〕40号)中的《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细则》第八条:"鼓励各市(县)对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对企业争取到国家科技重大项目的,在市(县)先行补助的基础上,省按不高于市(县)补助额度予以补助.
"
二、承办机构 市科技局办公室、高新科、农社科、成果科
三、服务对象 全市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
四、申请条件 依据《安徽省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细则》,按照要求对上一年度获得省科技重大专项项目的科技型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组织推荐申报.
五、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科技项目合同书
3、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科技项目财政资金进账单
六、服务流程
1、转发省科技政策补助申报指南
2、申请:组织网上申报;
3、受理:会同财政及相关业务科室审核、推荐;
4、发放:报送省科技厅审核、批准后发放补助.
七、办理时限 省科技厅下达通知后,审核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并符合申请条件的,按照省科技厅规定的申报时限,省科技厅组织专家评审后办结.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九、咨询方式 0558-560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