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棉鞋 | 2018-10-20 |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推动我市由传统安全管理向现代风险管理转变,进一步加强我市生产安全事故防控能力,努力压减生产安全事故总量,根据《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粤应急规z2019{1号)要求,结合我市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实施细则所称安全风险是指发生危险事件或有害暴露的可能性,与随之引发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危害后果的组合.所称风险管控是指风险辨识、分析、评价、控制并持续改进的动态过程. 第三条 全市各级政府及负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风险可控为目标,依靠科技和信息化、大数据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基础调查、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和分类、风险评价和分级、风险控制、风险监控预警、风险应急处置、监督检查与评价等风险管理工作. 第四条 全市统一执行风险点危险源分类目录、风险等级(一共分为红、橙、黄、蓝、白五个等级,其中白色等级不纳入管理范围)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第五条 坚持重大风险优先、循序渐进、动态管理原则,以属地'
网格化'
为基础,地方政府属地管理,安全生产委员会统筹,行业主管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工作,通过切实、合理、可行的风险管控措施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六条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是全市安全风险管理工作的实施机构,推动全市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一)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市风险点危险源目录;
(二)负责统筹协调市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安全风险管控工作;
(三)构建全市安全生产风险点危险源数据库,制定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第七条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在本行政区域内实施本规定,负责发布本行政区域安全风险管理报告,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开展抽查、督查,督促本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安全风管控工作. 第八条 市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主管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规范和标准,统筹、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开展风险管控工作. 第九条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主管行业领域内风险管控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分析和预测安全生产总体状况及事故情况;
(二)组织协调开展风险点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工作;
(三)负责组织风险管理相关培训工作;
(四)负责参与安全生产风险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负责组织编制年度风险评估计划和风险管控计划;
(六)负责起草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评估、管理报告;
(七)负责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风险预警;
(八)负责构建与风险管理相适应的应急处置支撑、资源保障能力;
(九)负责对本行业领域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十)负责为上述工作提供相应资金保障.
第三章 风险点危险源辨识、评估 第十条 各县(市、区)负责风险管控职责的部门要以风险信息 网格化 管理为手段,对本部门负责管理的风险点危险源开展数据采集、调查、建档,做到 一源一档 ,建立最小 网格化 单元的全面风险点危险源清单. 跨区域风险点危险源由两个行政区域共同上级部门指定进行风险点危险源调查建档. 风险点危险源管理有职能交叉的,职能交叉单位分别建立风险管控档案. 第十一条 风险点危险源辨识重点关注化学、物理、机械、电器、工程、生物六种危害,重点考虑六种危害在过去、现在、将来的三种时态和在正常、异常、紧急情况下的三种状态. 第十二条 风险评估方法主要采用风险矩阵法.该方法综合考虑风险点危险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程度,然后通过风险矩阵确定其风险等级,作为两者的综合描述指标.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等级按照风险程度由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白五级.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根据风险矩阵法(也可采用其他方法),结合市一级行业主管部门编制的风险点危险源风险等级评估标准,科学评定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 第十三条 风险评估要立足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环境的不安全条件和管理上的缺陷四个方面的要素,根据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特点和安全监管关注的侧重点,综合客观评估风险点危险源的风险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