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2018-10-24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16.11.7修订);

(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8.12.29);

(7) 《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10.1实施);

(8) 《潍坊市工业企业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9) 《潍坊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技术导则》;

(10) 生态环境部HJ2.1-

2016、HJ2.2-

2018、HJT2.3-2018《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及HJ2.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声环境)》;

(10) 寿光市广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技术资料;

(11) 寿光市广发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关于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委托书.

2、产业政策的符合性 本项目为聚苯乙烯泡沫板生产,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属于允许建设的项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3、土地使用的合法性分析 根据《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在 限制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 名单内.

4、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文家街道西二环东侧(晨鸣工业园),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寿光市及羊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周边1km范围内没有历史文物古迹、风景名胜区及重要生态功能区,不处于生态红线保护区内.

5、与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 根据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 三线一单 规定,本项目符合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具体分析见表1. 表1 项目 三线一单 符合性分析一览表 三线一单 符合性 生态保护红线 本项目位于寿光市羊口镇中新路北,东环路东,不触及生态保护红线 环境质量底线 本项目周边大气、地表水、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寿光市环境优化准入区的环境质量目标,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良好;

根据环境影响分析,若能依照本环评要求的措施合理处置各项污染物,则本项目在建设阶段及生产运行阶段,各项污染物对周边的环境影响较小,不触及环境质量底线 资源利用上线 本项目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合理分配,不触及资源利用上线 负面清单 本项目属于泡沫塑料制造C2924,不属于寿光市环境优化准入区负面清单内禁止新建、扩建产业 由上表可见,本项目满足环境保护部环环评[2016]95号文《关于印发 十三五 环境影响评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关于 三线一单 规定的要求.

二、项目建设地点、规模

(一)建设性质:新建

(二)预计投产日期:2019年8月

(二)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寿光市文家街道西二环东侧(晨鸣工业园),项目东侧为寿光市伟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侧为广发包装其他闲置车间,西侧为生产路. 本项目具体地理位置详见附图1.

(三)平面布局 本项目利用厂区南侧大门作为出入口,项目主要位于厂区北侧,为1座联合生产厂房,内设生产车间和仓库.综上,厂区平面布置功能区明确,交通便利,建筑构筑物布置规范,因此,本项目平面布置较为合理(建设项目所在厂区平面布置图详见附图2)

(四)建设规模:该项目租赁利用现有车间及相关配套设施建筑面积3020平方米.新购置成型机、发泡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及相关配套设施11台(套).项目投产后,实现年产6000t聚苯乙烯泡沫板的生产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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