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8-10-25 |
(八)申请材料: 1.申请材料形式标准: 相关纸质材料用A4纸复印(加盖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 2.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料名称 原件/ 复印件 份数 纸质/ 电子文件 要求
1 核准申请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2 项目申请报告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须由资质的机构编制
3 单位机构代码证或营业执照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4 环境保护部门出具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意见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5 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或国土证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6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城市规划意见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7 节能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8 经审计的最新企业财务报表 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加盖单位公章
9 开户银行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10 投资意向书或董事会决议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11 材料真实性声明 原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12 根据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如审计报告、银行信用证明等 原件/复印件
2 纸质和电子文件
(九)办理时限 申请时间:无限时 受理时间:无限时 法定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中在内.(《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二条: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外,行政机关应当自受理行政许可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专家评审时间:20个工作日
(十)审批收费 本审批事项不收费 (十一)申请人权利和义务 申请人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权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审批)的平等权利;
2.申请人享有知情权.行政机关应当将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有关行政许可(审批)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等在办公场所公示.同时,申请人有要求行政机关对公示内容予以说明、解释的权利;
3.审批事项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审批)决定之前,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有权提出听证的申请;
认为听证主持人具有法定回避理由,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举行听证时,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4.行政机关违反规定,损害申请人合法权益的,申请人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5.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审批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行政机关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审批)给申请人造成财产损失的,申请人有权向行政机关申请补偿. 6.申请人有拒绝行政机关提出购买指定商品、接受有偿服务等不正当要求的权利,有拒绝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的权利,有拒绝重复提供申请材料的权利,有拒绝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费用的权利. 申请人依法履行以下义务: 1.接受行政监督的义务,行政机关可以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场所依法进行检查,对产品进行检验,申请人有义务报送和提供有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