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2018-10-25

2.提供真实信息的义务,申请人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要为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遵守法律规定、法定程序的义务,申请人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手续、时限,否则可能导致自己提出的申请不能实现;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审批),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二、咨询

(一)咨询途径: 1.窗口咨询.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2.电话咨询.电话号码:020-

83135808、020-83133360 3.网上咨询.

网址:http://www.gdei.gov.cn/ 4.信函咨询.咨询部门名称: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

邮政编码:510030

(二)咨询回复 1.咨询回复方式:按实际咨询方式,采取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等相应方式回复. 2.负责回复的内部机构:技术改造投资处. 3.回复时限:自收到咨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回复.

三、办理流程

(一)办理流程图: 企业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提出申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受理→省经济和信息化委核准

(二)申请 1.申请提交方式 (1)电话预约.联系

电话:020-

83135808、020-83133360 (2)窗口提交. 接收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处;

接收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 (3)网上提交.在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窗口系统注册、登录后,点击 在线申办 可提交相关材料.

网址:http://www.gdbs.gov.cn/. (4)信函提交.接收部门: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技术改造投资处;

通讯地址:广州市吉祥路100号702室;

邮政编码:510030. 2.提交时间 窗口、电话、信函提交: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网上提交:除要求限制时间段接受申请的事项外,均为7X24小时接收网上申办.

(三)受理 ――收件凭证.工作人员接收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后,不能当场进行审核与作出受理决定的,应进行登记并向申请人出具行政审批材料收件凭证. ――补正材料.接到申请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能当场一次性告知........

下载(注:源文件不在本站服务器,都将跳转到源网站下载)
备用下载
发帖评论
相关话题
发布一个新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