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8-11-07 |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XX%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XX%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XX%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直接从总分中扣除XX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国家规定的强制采购范围内产品的,响应产品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1.节能清单所列产品包括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其中,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平板式微型计算机,激光打印机,针式打印机,液晶显示器,制冷压缩机,空调机组,专用制冷、空调设备,镇流器,空调机,电热水器,普通照明用自镇流荧光灯,普通照明用双端荧光灯,电视设备,视频设备,便器,水嘴等品目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非清单内产品不能参与谈判.其他品目为政府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 2.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范围,但本期节能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节能清单中的产品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可在节能清单之外采购.)
8 谈判情况公告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谈判保证金 金额:7000元(谈判保证金收取额不能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2%). 交款方式:现金转账或担保函,若现金转账必须由供应商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芦山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芦山县支行. 银行账号:2319614709126440673. 交款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2日前到达账户,谈判保证金未按时到账的作无效响应处理.(谈判保证金的交纳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10 履约保证金 成交金额5%,成交通知书发放后合同签订前缴入采购单位账户.在项目验收合格后,无质量等问题凭票据无息退还.
11 谈判文件咨询 联系人: 温女士 联系
电话: 0835-6522817
12 谈判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 温女士 联系
电话: 0835-6522817
13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及履约保证金转账凭证到芦山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温女士.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