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11-15 |
一、文件编号:濮华龙采字【2016】第043号
二、谈判项目:4人座电动巡逻车《警用款》、23人座电动观光车等
三、购买谈判文件时间(节假日除外):2016年7月28日----2016 年8月2日 (上午8:00----11:30,下午15:00----18:00)
四、递交谈判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10:00
五、递交谈判文件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濮阳市中原路与振兴路口西100米路北)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6年8月4日上午10:00
七、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
2、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本地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3、所投警用电动巡逻车所配电池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时带样品电池一只);
4、投标产品具备省级以上名牌产品认证证书或省级以上著名商标认证证书;
5、所投产品制造商已为产品投保 商业综合责任保险 (提供相关证明);
6、所投产品制造商须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7、购买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①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 与原件一致 字样)、②法定代表人授权书、③以转账或电汇形式交纳5000元投标保证金+3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汇款凭证(不接受个人名义汇款,开户名: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行濮阳市分行古城路支行;
账号:41001510824050200162),未收到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投标,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
如果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投标,必须在投标时间前一日,书面通知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否则,保证金一概不予退还.评议后未成交的无息退还,中标方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按规定补齐,所供产品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八、代理机构联系人:娄小娣 联系
电话:0393-6666773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
电话:18238366661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8日 第二部分 谈判项目要求
1、本次采购项目为:旅游观光电瓶车.
2、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之规定,谈判项目的制造商或经销商,在本地有固定售后服务机构;
所投警用电动巡逻车所配电池具有公安部安全与警用电子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出具的检验报告.(投标时带样品电池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