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笨蛋爱傻瓜悦 | 2018-11-17 |
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选址位于哈尔滨南部工业新城启动区KFQ05-A-16地块,北侧为江南中环路(城市主干路)隔路为在建的玖郡住宅小区,西侧至规划三路(未建城市支路)隔路为会展商业用房,东侧至规划一路(未建城市支路),南侧至规划二路(未建城市支路)围合区域围合区域.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总投资5836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6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117851.1m2,建筑面积212776m2.主要建设2栋相连接建筑,主楼(主体7层,西北部及中部局部为6层,东北部局部为3层)和副楼(主体6层,南侧局部为2层群房).地下停车场,换热站、水泵房、变电所等配套设施.(具体建设内容详见报告书).
二、本报告书有效期五年,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5年后方决定开工建设的或项目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须向我分局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三、根据该报告书的结论,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技术评估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和措施下,从环保角度分析,同意该项目在拟定地址建设.报告书可以作为项目实施、验收和环境管理的依据.该项目的实施要切实落实报告书中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确保该项目所产生的各类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该项目冬季供暖暂定由哈南热电厂统一提供,不得自建燃煤锅炉.地下停车场设置排风及自动报警系统,汽车尾气经绿地处2.5m高排气筒排出,污染物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食堂安装净化效率大于75%的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经专用烟道高于副楼屋顶排放,油烟排放浓度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型标准要求.
(二)该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混合,混合后污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污水经管网排入平房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松花江.项目排水管道、化粪池、垃圾暂存间等设施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环境造成污染.
(三)该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措施,设备间外1m处噪声应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设置禁鸣限速标志,区域环境噪声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四)该项目生活垃圾由市政部门统一处置.餐饮垃圾按哈环发[2004]5号文件统一处置,废油脂按《哈尔滨市餐饮业环境污染防治办法》处置.
(五)该项目总量:COD1.62t/a、氨氮0.14t/a;
SO2 (分担量)8.68t/a,NOx(分担量)25.02t/a.
(六)该项目应切实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按《哈尔滨市防治城市扬尘污染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落实工程施工扬尘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噪声,防止对周边近距离环境保护敏感目标产生影响.在项目开工15日以前,须到哈尔滨市环保局哈经开区分局办理建筑施工噪声申报登记手续,确保施工期噪声达标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