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雨林姑娘 | 2018-12-07 |
(2) 乙方因工负伤或患有职业病,在治疗、疗养期间和医疗终结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
(3) 实行计划生育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的;
(4) 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本合同解除条件的. 4. 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1) 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甲方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严重危害乙方身体健康的. (2)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 甲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侵害乙方合法权益的;
(4) 乙方有正当理由要求辞职并经甲方同意的. 第七条 甲、乙双方中止或解除合同后经济补偿 1. 除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1)、(3)和第2项人员外,甲方解除乙方合同应在30日前通知乙方. 2. 对于终止劳动合同的员工和按第六条第1项(2)、(4)规定辞退的以及按第六条第4项(1)、(2)、(3)项规定辞职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在甲方企业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本人1个月实得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3.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2)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乙方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本人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4.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1项(4)规定辞退的,甲方除发给生活补助费外,还须发给乙方相当于3至6个月实得工资的辞退补偿金. 5. 对于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第4项(4)规定,乙方有正当理由向甲方提出辞职的,甲方一般应予以同意,但应在30日前向甲方提出,经甲方批准后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如经甲方出资培训,乙方应赔偿甲方一定数额的培训费. 第八条 违反劳动合同应当承担的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劳动(聘用)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根据其后果和责任大小予以赔偿.其中,责任属于甲方的,应继续履行合同,同时负责赔偿在合同中断期间乙方的经济损失;
责任属于乙方的,赔偿招工(招聘)和技术培训费用.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其他事项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合同签订日期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