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技术意见可以作为检查意见的依据. 消防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十
三、将第十五条修改为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 在第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十七条第二款: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