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ok2015 | 2018-12-30 |
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八号,2016年9月1日起施行);
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⑻《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⑼《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6号),2016年4月25日起施行);
⑽《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产业〔2010〕第122号,2010年10月13日起施行);
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44号,2017年9月1日起施行);
⑿《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部令第1号,2018年4月28日起施行;
⒀《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2016年8月1日起施行). 1.2.2地方有关法规 ⑴《浙江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2018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64号,2018年3月1日起施行);
⑵《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6年修订)》(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41号,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⑶《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本)》(2017年9月30日浙江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2017年9月30日起施行);
⑷《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⑸《浙江省环境污染监督管理办法(2015年修改)》(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341号,2015年12月28日起施行);
⑹《浙江省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指导目录(2012年本)》(浙淘汰办〔2012〕20号,2012年12月28日起施行);
⑺《浙江省曹娥江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7年修正)》(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74号,2018年1月1日起实施);
⑻《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方案》(浙江省环境保护厅浙环发(2013)54号,2013年11月4日起施行);
⑼《绍兴市产业结构调整导向目录(2010-2011年)》(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绍政办发(2010)36号,2013年11月4日起施行)2010.3.15;
⑽《绍兴市强制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1年本)》(绍政办发〔2011〕135号);
⑾《绍兴市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3―2015年)》(绍政办发〔2012〕166号,2012年12月14日起施行);
⑿《绍兴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⒀《绍兴市水资源保护条例》(绍兴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
⒁《柯桥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导向目录(2014―2016年)》(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4年7月18日起施行);
⒂《绍兴县重点产业鼓励发展导向目录》(中共绍兴县委办公室 绍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县委办【2010】63号,2010年6月21日起施行);
⒃《绍兴县淘汰落后产能目录(2010年本)》(2010年9月7日起施行). 1.2.3有关技术规范 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HJ2.1~201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公告2016年第73号,2017年1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