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JZS133 | 2019-01-10 |
第三章 会议制度 会议制度: 1.本团队定期一周举行一次例会,任何人不得无故缺席.会前请自动关闭一切想闹装置,不得影响正常会议. 每次例会必须考勤签到,若有不到者处理办法参考团队请假制度. 例会时若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队长或组长请假. 会议主要进行每周工作总结,队长传达上级指示和新的任务,具体安排工作和具体活动的人员部署. 在支教工作中有任何的问题和疑问可及时提出,共同解决. 若有紧急情况,可由队长或组长临时召开. 常规制度: 1.助教组长要严格负责本学科质量把关. 2.制定本学科教学计划、制度. 3.督促教学人员执行教学计划. 4.检查教学人员按进度授课情况,有签字,有记录. 5.组织好教学人员进行说课、听课、评课等集体备课活动,有记录. 6.健全交接班制度,搞好交接班情况记载. 7.教学人员负责阶段能力测试及分析,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质量分析. 8.教学人员按时参加助教领导小组教研及专业理论知识的学习.有记录,学以致用. 9.教学资料保管完善(书、练习册、教参、挂图、磁带、教学杂志等),存档材料齐全. 请假制度 1.如遇有急事无法参加每周例会或支教活动的,须提前向队长或组长提出,在批准后方可请假. 2.每次活动及例会实行严格考勤制度,无故旷会一次、迟到三次、请假六次以上者,将自动除去其职务. 3.出勤情况由一人统计记录,以备日后使用. 4.组员请假后,队长或组长安排其他支教老师顶替.
第五章 奖惩制度 1.工作认真积极、态度上进者在内部会议上对其进行公开表扬. 2.对到会情况良好者、无旷会满勤者及在支教过程中尽责的老师进行公开表扬,并给以记录. 3.无故迟到、旷会者,记录到考勤表,提出批评;
2次请假算一次旷会,3次旷会取消评优资格;
在支教过程中,2次请假算一次不服从调配,不服从调配2次则取消评优资格. 4.不负责任的老师,或工作中出现严重失误的老师及被本院级给予处分者,取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者取消支教资格.
第六章 附则 1.艺术学院团委社会实践部对此制度有最终解释权. 2.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3.制度中条款若需改动的,需经部门内部商讨修改. 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艺术学院委员会 社会实践与志愿者工作部 2017年3月21日 附件一 艺海阳光 支教基地协议书(续约协议) 甲方:恩施市龙凤坝铁路金茂希望小学 乙方:共青团湖北民族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委员会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规、规定,按照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自愿、平等、协商一致 自愿 签订本合同.若教学活动中出现任何争议或突发状况,甲乙双方应遵守本合同条 约履行义务,尊重对方权利,协商解决.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在甲方进行义务支教活动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合作日期: 支教协议依照原协议顺延,支教时间由2008年10月至2017年1月 第二条:支教地点 恩施市龙凤坝铁路金茂希望小学,每周四下午两点至三点半.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照学校合理的教学安排及质量标准按时按量开展 教学活动,有权对乙方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价监督.
2、甲方警卫人员有义务对乙方支教人员每次进出学校进行身份检查.甲 方不得将乙方教员资料用于支教项目之外的任何用途.
3、甲方有义务提供学生名单给乙方,以便教员点名,核对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