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iubingb | 2019-01-23 |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5%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8 询价保证金 1.询价保证金的金额:3000.00元. 2.以注册用户身份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http://www.lzsggzy.com),使用企业基本户转入指定虚拟子账号(若账户有多个,供应商可选择任意一个账户缴纳询价保证金.转款户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转款账号必须与供应商网上注册的银行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3.保证金缴纳方式:电脑在线划转,手机划转,柜台划转(不能通过现金直接存入). 4.核对保证金缴纳信息.可在系统内 保证金缴纳查询 处查询自己的入账信息. 5.交款截止时间:2019年5月22日16时30分. 6.退保证金咨询
电话:0830-4259716
9 履约保证金 交款时间、方式及金额:由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以非现金的形式将履约保证金足额缴入采购人指定的财政专户(履约保证金为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5 %). 收款单位: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四川泸州纳溪共同街支行 银行账号:175301040000540
10 询价通知书咨询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成交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泸州市)上公告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四楼政府采购服务股领取成交通知书,不再另行通知.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13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负责答复.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
电话:0830-4281600.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14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本项目对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所有质疑均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回复,供应商如有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向采购人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
电话:18090169166 地址:四川省纳溪中学校.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纳溪区财政局. 联系
电话:(0830)4281798. 地址:泸州市纳溪区政府综合楼五楼. 邮编:646300.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将政府采购合同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泸州市财政局备案.
17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二、总则1.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四川省纳溪中学校. 2.2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泸州市纳溪区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