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xiaoshou | 2019-01-23 |
9.2 对中标人的要求 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定的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不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更换、不得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保证每周至少五天在施工现场,项目总监及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应做出承诺.对于投标文件中承诺的项目总监及现场监理人员与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派驻现场的人员有出入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给予一定的处罚,直至取消其中标资格,对于已经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监理部人员变动需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对于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随时更换. 10.投标人责任、权利 10.1 向招标人报送拟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监理部人员名单.监理部应按阶段配备结构合理、专业齐全的监理人员.监理规划详实可行;
10.2 运用合理技能、为招标人提供与其监理机构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认真、勤奋工作,帮助招标人实现预定目标,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10.3 未征得有关方面同意,不得泄漏与本工程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10.4 按照保安全、保质量、保工期、降低成本的原则对承建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提出审核意见并向招标人书面报告;
10.5 经招标人同意后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
10.6 行使对工程使用材料、设备以及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设备,有权通知承建方停止使用;
对不符合施工规范和质量要求的工序、分项分部工程和不安全的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建方整改、返工;
对承建方不听监理指令、拒不进行整改与返工的,在与招标人协商后,有权停止承建方施工;
10.7 监督承建方按施工规范施工.达到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合格工程质量标准的验收条件. 11.监理责任期 投标人的监理责任期为监理合同有效期,在监理过程中,无论何种原因导致进度的推迟或延误,监理责任期随之延长;
12.监理费用的支付方式 12.1道路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的40%;
12.2给排水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的20%;
12.3照明工程完成并验收合格后,委托人向监理人支付监理费的10%;
12.4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并竣工验收备案后,委托人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