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怪只怪这光太美 | 2019-01-30 |
300 /人天
500 /人天 项目负责人、 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 B类(委托方技术领域的专家、工程师等)
200 /人天
380 /人天 项目负责人 C类(其他人员)
100 /人天
300 /人天 项目负责人 注:1.A类标准原则上在合同执行期间每年仅享受一次;
2.接待标准指的是最高额度;
3.课题组成员因 加班等产生的工作餐参照C类标准执行. (十四) 绩效奖励:对科研项目有贡献人员的绩效奖励支出.科研绩效发放不纳入工资额度控制.绩效奖励可一次发放,也可多次发放;
科研项目合同或预算中有约定绩效费用比例的,可按合同或预算执行;
合同或预算中没有限定的,绩效奖励支出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原项目总经费的45%,其预算的绩效发放总额由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审核.经费到帐后,项目负责人根据科研工作进度和成效持横向科研项目预算表到财务处办理发放绩效. (十五) 管理费:按下表3规定比例提取. 表3:横向项目管理费提取比例表 项目类别 总经费分段 管理费提取比例 学校 二级学院 理工科项目 50万元及以下部分 5.0% 1.0% 超过50万元的部分 2.5% 0.5% 文科项目 25万元及以下部分 5.0% 1.0% 超过25万元的部分 2.5% 0.5% (十六) 其它:完成项目所需要支付并符合科研及财务规定的其它项目,包括税费、场地使用费、课题组人员业务培训费、研究生资源调节费. 上述支出中涉及政府采购的设备购置、工程或服务等,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 横向科研经费的额度审批 ㈠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科技领域 放管服 改革的要求,建立完善以信任为前提的科研管理机制,按照能放尽放的要求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的人财物自主支配权,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充分释放创新活力,调动科研人员积极性,简化审批流程.横向项目单笔支出费用审批权限见表4: 表4:单笔支出费用审批权限表 单笔支出费用 审批权限 合同签订情况说明 10万元以下 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可自行购买,视具体情况是否签订合同,并自行保存合同 10万元(含)―50万元 二级学院、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或科学 技术研究院 提交合同,报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审核备案 50万元及以上 分管副校长 提交合同及专家论证报告,报科技 合作与成果管理处审核备案 备注 大额资金指单笔支出10万元(含)以上 ㈡ 审批流程 项目负责人填写《天津工业大学科研经费支出技术合同审批表》(附件三),按照审批权限签字审批.所有科研项目单笔支出业务审批通过后,持相关审批表到财务处办理经费支出手续. 第十三条 税收管理 横向科研经费收入涉及税种有增值税、营业税及附加和印花税等.应税额由项目经费承担,财务处负责相关税款的代扣代缴工作. 属于横向科研经费且被天津市科委认定为 技术转让(开发) 项目合同的,由科技合作与成果管理处出具 天津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证明 ,财务处使用税务票据可办理免税手续. 第十四条 对于合同、预算约定使用的项目,经费使用必须按约定执行;
没有合同或预算约定的,允许项目组负责人根据实际科研工作需要对经费预算进行调整,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天津工业大学横向科研项目预算调整申请表》(附件四),详细阐述调整事项及调整理由,调整后科研业务活动费、外协研究开发费、绩效奖励三类预算类型均不得超过学校规定最大支出比例,所在学院(部门)对预算调整的合理性、合规性、相关性进行审核.原则上横向科研项目在项目执行期内,其经费每年预算可调整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