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烂衣小孩 2019-02-05
烟台市福山区科学技术局文件 烟福科〔2014〕1号 关于领取2013年度专利补助的通知 各专利申请单位、申请人、代理机构、代理人: 根据《福山区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烟福政发[2006]21号文)的规定和烟台市关于专利补助的调整方案,现将领取2013年度福山区专利补助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条件

1、专利权属明确;

2、专利第一权利人为在福山区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驻福单位;

3、专利申请地址在福山区的自然人;

4、2013年度(2012年11月1日至2013年10月31日)获得国家授权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日须在2012年6月1日前)且已申报过2013年度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的,以及取得发明专利受理通知书(仅指2012年6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申请的发明专利),且已向福山区科技局提交申报资料的;

5、2008年以前申请且获得授权并仍维持有效的职务发明专利(专利权人为企业、事业单位,非自然人) 且已申报过2013年度烟台市专利补助资金的.

二、发放流程 本年度仍采用网上转账方式发放专利补助.

1、领取签字:专利权人(或委托人)到福山区科技局提交资料和证件,签字. 时间安排:2014年1月6日至2月20日.

2、发放:区科技局在核对无误后,通过网银将专利补助资金发放至相应帐户. 时间安排:2014年3月1日至2013年3月31日

三、补助金额

1、发明专利补助:授权发明补助3000元/项(含申请补助),发明专利申请补助:职务发明补助1000元/项,非职务发明实报实销申请时交国家知识产权的费用.

2、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授权专利的补助,仅补助2012年6月1日前(不含6月1日)的申请,实用新型授权专利补助金额市、区共补助1000元,外观设计授权专利补助金额市、区共补助500元. 报烟台市知识产权局的补助金额,按烟知[2013]44号进行发放.

四、领取人需提交的资料和证件

1、专利权人为单位的:须提交单位资格证明(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单位登记证、社团登记证等)、职务有效专利补助项目要同时提交国家局出具的2012年度年费收据发票复印件、单位开户行账号、代办人身份证明、单位委托证明.

2、专利权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交个人身份证明(所在地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明、所在学校学生证等)和本人银行活期存折(或银行卡);

委托他人代领的,代领人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明、所在学校学生证等)、上交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交费收据. 以上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单位资格证明复印后加盖公章即可)及复印件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五、领取时间要求 因专利补助发放工作涉及账户繁多,业务量大,为提高效率,避免差错,本年度继续采取集中受理发放的办法,请申领人(单位)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时间办理领取手续.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受理地点 福山区科技局(区政府大楼四楼404室,地址:福山区县府街185号)

七、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知识产权科(404室);

联系

电话:6356257;

联系人:潘艳霞;

电子

邮箱:[email protected]. ??? 附件:表

一、2013年度福山区受理专利补助申请表(单位) 表

二、2013年度福山区受理专利补助申请表(个人) 表

三、2013年度福山区授权专利补助申请表(单位)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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