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2019-02-05
烟安〔2017〕19号 关于给予福山区政府等3家单位 "黄牌警告"的通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6月25日,位于福山区蒲湾街的烟台星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发生较大火灾事故,造成4人死亡、1人重伤.

目前,市政府已成立事故调查组,正在依法调查处理.为严肃纪律,强化问责制度刚性约束,根据《烟台市安全生产工作问责制度》(烟政发〔2016〕6号),经研究决定,分别给予福山区政府、烟台星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黄牌警告";

给予福山区清洋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并分别采取以下问责措施:

一、对福山区政府 1.由市政府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政府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并纳入市政府安委会重点督查范围;

2.取消安全生产评先树优资格;

3.政府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二、对清洋街道办事处 1.由市政府安委会主任或副主任约谈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并纳入市政府安委会重点督查范围;

2.取消各类评先树优资格;

3.党政主要负责人和负直接领导责任的分管负责人一年内不提拔、不重用.

三、对烟台星海磁性材料有限公司 1.由福山区政府责成相关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约谈其企业主要负责人,并将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2.取消安全生产评先树优资格;

3.对其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重处罚;

4.按照《烟台市实施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办法》规定的程序纳入"黑名单"管理. 被"黄牌警告"的单位要吸取教训,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尽快扭转被动局面.其它有关单位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措施,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烟台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7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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