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飞鸟 | 2019-02-08 |
9 自动监控系统(气) 说明:此表填写的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业绩应与附件内提供的业绩材料复印件一致.
1、只需填写与此次申请的类别相应的运行业绩;
2、运行业绩的内容应对照《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中的运行业绩要求填写;
3、应说明运行的设施所处的省份、城市和区县;
4、业主名称应填写该单位注册或登记的全称.
六、申请单位承诺 我单位自愿申请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承诺所提供的与服务能力评价相关的文件均真实、有效.否则,愿意承担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以下仅适用于使用子公司资源的情况,由每一个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分别签字并加盖公章,可加附页) 我单位自愿将人员、检测能力、运行服务业绩用于 公司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申请,当出现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指南(试行)》相关规定的情况,我单位愿意承担连带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申请单位(公章) 年月日市(州)环保局或环保产业协会意见 年月日专家组现场考察意见 年月日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办公会议意见 年月日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会长意见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