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Cerise银子 | 2019-02-19 |
一、投标文件清单
1、投标书(见附件1).
2、投标单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收据复印件.
3、投标单位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见附件2)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由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3)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副本的复印件.
5、投标单位税务登记证正本、副本的复印件.
6、投标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副本的复印件.
7、投标单位为生产类企业须提供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投标企业为流通类企业须提供本企业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销售授权委托书、加盖生产企业鲜章的,生产企业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8、投标企业须提供市级及以上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复印件,距本次投标时间6个月及以内为有效.(出具产品质量检验报告的机构须获得国家认监委和本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认可,封面印有CMA的标志.) 备注:以上8项原件和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否则视其为废标.
二、投标文件的装订及密封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
2、用密封袋密封,封口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密封袋封面写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投标物资名称.
三、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起止时间为2013年8月23日8:00―9:0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四川师范大学七教A区行政楼六楼会议室(狮子山校区).超过截止时间或未按规定地点递交的投标文件,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评标办法开标前符合性审查 由投标人相互交叉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密封的,作废标处理. 通过开标前符合性审查达到3家及以上的方可开标. 评标 评标小组由招标人组成. 评标小组成员为四川师范大学学生食堂大宗物资招标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四川师范大学主管后勤工作副校长担任),成员单位为纪委监察处、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校工会、计划财务处、审计处、资产与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校学生代表组成.
2、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对不符合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3、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为2家的,若投标报价具有竞争性,招标人可确定中标人,若投标报价不具竞争性,则本次招标流标,不予唱标.
4、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为1家的,则本次招标流标,不予唱标.
5、投标文件通过符合性审查为3家及以上的,按投标报价由低至高排序.排名第
一、第二的投标人即为中标人.若最低投标报价并列3个及以上时,由投标报价并列的投标人现场重新投标报价,招标领导小组现场开标,直至最低报价的单位为两个为止,重新投标报价高于本单位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若排名第一的有一个,排名第二的投标报价并列2个及以上时,由投标报价并列的投标人现场重新投标报价,招标领导小组现场开标,直至最低报价单位为1个为止,重新投标报价高于本单位第一次报价的为无效报价.
6、评标结束后,由招标人当场公布本次招标结果.
7、中标企业中标后,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或未按照合同履行送货义务,将被列入学校大宗物资招标黑名单,不得参加学校今后的任何招投标活动. 合同书甲方:四川师范大学 乙方: 经过公开、公正的招投标工作和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