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无理的喜欢 | 2019-02-22 |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构成 7.1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招标需求、招标程序和合同格式等的规范性文件.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招标项目内容及要求 (4)投标文件内容及格式 (5)合同主要条款(参考) 7.2投标人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是否齐全、是否有表述不明确或缺(错、重)字等问题.投标人发现任何页数和附件数量的遗缺,任何数字或词汇模糊不清,任何词义含混不清的情形,应立即与集中采购机构联系解决.如果投标人因未按上述提出要求而造成不良后果的,集中采购机构不承担任何责任. 7.3投标人被视为充分熟悉本采购项目所在地的与履行合同有关的各种情况,包括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劳动力及公用设施等,本招标文件不再对上述情况进行描述. 7.4 投标人必须详阅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文件及表格格式等.投标人若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规范编制、提交投标文件,将有可能导致投标文件被拒绝接收或被视为无效. 8.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集中采购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除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以外内容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及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等媒体上以书面形式(或以更正、变更公告的方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集中采购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通知所有招标文件的收受人,不足15日的,集中采购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8.3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都应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以公告形式发布.采购人未通过集中采购机构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或修改无效,评标时不予认可.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9. 要求 9.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包括投标人资格要求、技术服务要求、商务要求和投标文件格式中对投标的要求),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9.2 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有效理由. 9.3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0. 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10.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 10.2 关于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本招标文件所表述的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性证明材料、符合性证明材料和其他材料三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和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2.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编写投标文件,不得缺少、留空或私自更改任何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提交的资料.招标文件提供格式的按格式填列,未提供格式的可自行拟定. 13. 投标报价 13.1 所有投标报价均以人民币元为计算单位.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交货地点交货价格,包括货物、随配附件、备品备件、工具、运抵指定交货地点费用、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服务费、售后服务、税金及其他完成本项目所需费用的总和. 13.2 投标人要按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的内容填写(格式见附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 13.3 如招标文件规定项目分包(分标段),投标人投报多标段的,应对每标段分别报价并分别填报开标一览表. 13.4 开标一览表中标明的价格在政府采购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