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lqwzrs | 2019-02-23 |
根据市教育局《南京市教育局〈关于集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专项治理的实施方案〉和〈全市学校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宁教中〔2019〕15号)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决定开展学校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 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的方针,严格落实 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 的要求,强化学校安全稳定,坚守红线意识、底线思维,坚持标本兼治、关口前移、超前辨识,强化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开展安全风险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夯实安全稳定基础,确保全区学校平安、和谐.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教育系统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徐观林 副组长:葛德华、李斌、吴向忠 组员:基础教育科、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托幼领导小组办公室、安全管理科、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办公室、学校建设管理科、教育督导室、办公室主要负责人.各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育局安全管理科,具体落实教育系统安全风险专项整治工作的安排、组织推进、协调联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治理重点 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围绕实验室及危化品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园治安防控、食品安全管理、校车及校园交通安全、校内建筑与施工安全、实习实训等学校安全重点环节,通过全面排查、滚动治理、压茬推进,彻底整治一批学校安全重大风险隐患.
(一)实验室及危险化学品管理.1.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是否健全;
2.实验室安全运行机制是否完善;
3.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4.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与准入制度是否严格落实;
5.实验室安全个人防护与环境保护;
6.危险源的采购、运输、存储、使用、转移、处置等环节是否做到全过程监管并建立分布档案和使用台帐;
7.实验室安全定期检查与安全巡查机制是否建立并有效落实;
8.实验室用压力容器、气瓶、生活用锅炉和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向当地特种设备监察机构备案,并依法按期检验、开展安全巡查;
9.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是否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二)消防安全.1.学校建筑物或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或消防备案;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有效并定期维保;
3.电气线路、管路敷设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并定期检测维保;
4.消防值班人员是否按规定配备;
5.防火巡查是否做到定期开展;
6.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是否存在;
7.电气火灾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8.疏散通道是否畅通;
9.消防重点单位是否按要求建立微型消防站.
(三)治安防控.1.学校是否按规定配备专业保安和安全管理人员;
2.中小学警务室(门卫室)物防设施是否齐备;
3.一键报警装置是否按规定安装;
4.学校门前是否设置硬质防冲撞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