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 2019-02-23 |
为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开展,特制定本方案. ?
一、工作目标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在预防水事矛盾纠纷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以水事矛盾敏感地区为排查重点,掌握基本情况,加强对边界河流水事活动的巡查和监督,及时发现、上报和化解水事矛盾纠纷,确保水事秩序稳定.
二、排查内容
(一)对存在纠纷迹象或矛盾苗头,有可能造成水事纠纷的,要重点检查排查化解工作的落实情况,是否有专人、专班负责防控、协调,相关情况是否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二)对已发生且有调处意见的跨区域交界水事纠纷,要重点检查所签协议的执行情况,防止反弹或复发.
(三)对已发生但暂时难以协商一致的水事纠纷(尤其是往年遗留水事纠纷),要重点检查和跟踪事态的发展程度,严防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升级.
三、排查方式 本次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以各县(市、区)自查、集中排查化解和抽查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分阶段有重点有目的进行.
四、时间要求
(一)自查排查阶段(4月下旬至5月下旬) 各县(市、区)自行组织开展全面自查,重点摸排自去年开展集中排查后是否有新增的水事隐患纠纷、以及正在调处的水事纠纷矛盾是否存在激化的趋势.对排查出来的新矛盾纠纷和发生激化的旧矛盾要及时分析纠纷形成的原因,弄清纠纷问题症结所在,并妥善处理. 自查完成后,要填写《2019年水事矛盾隐患纠纷排查情况统计表》(见附件1),于6月10日前报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其中属于行政争端性质的水事纠纷,需通过水行政执法统计系统上报.当突发重大水事纠纷时,各县(市、区)水利局第一时间向政府报告的同时,向市水利局报送相关信息.
(二)集中化解阶段(2019年6月下旬至10月底) 坚持边排查边调处,在持续排查、不断掌握水事纠纷动态的基础上,各县(市、区)要按照排查化解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排查化解工作,对本辖区内的重大水事矛盾纠纷、往年遗留积案进行挂牌督办,促进矛盾纠纷妥善解决.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县市区排查情况,对我市水事矛盾纠纷高发敏感地区进行抽查和现场检查,特别对较突出、易激化的市县交界重大水事矛盾纠纷进行检查和跟踪督办,开展化解协调工作,具体检查地点和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三)总结阶段(2019年11月) 总结本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情况,进一步完善水事矛盾纠纷调处机制.请各县(市、区)在11月5日前将本次水事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总结材料报市水利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五、其它有关事项
(一)各县(市、区)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排查化解活动方案,精心组织,确保排查化解活动取得实效.
(二)对排查出来的重大或者暂时难以彻底解决的水事矛盾纠纷,要进行专项部署,高度关注事态发展,建立和完善相关预案,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影响稳定的突出问题,防止矛盾积累、激化,严防发生群体性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