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tar薰衣草 | 2019-02-26 |
2、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2.1 组织体系 全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镇政府安委会、镇直相关部门、各村委会、企业业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专业协调指挥机构、应急支持保障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生产经营单位组成. 镇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领导机构为镇政府安委会,综合协调指挥机构为镇政府安办.专业协调指挥机构为镇直相关部门管理的专业领域应急救援指挥机构的各村委会、企业业主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机构由镇相关职能部门、村委会、企业业主确定. 应急救援队伍主要包括消防部队、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救援队伍、社会力量和志愿者等. 2.2镇政府安委会职责 镇政府安委会在应急管理方面的主要职责: (1)领导、组织、协调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2)负责应急救援重大事项的决策. (3)必要时,向区政府协调驻军和武警部队参加应急救援工作. 2.3镇政府安办职责 作为镇政府安委会的办事机构,镇政府安办在应急管理方面的职责: (1)承担全镇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监督工作. (2)组织协调一般事故和较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 (3)组织编制和管理镇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综合监督、指导各村委会、企业业主和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4)组织指导全镇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习. (5)协调与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和社会安全突发事件类应急救援机构之间的联系,搞好相互配合. (6)承担镇政府安委会交办的其它工作. 2.4镇有关部门职责 在本预案适用范围内,有关部门(机构)职责如下: (1)工矿商贸领域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镇对应主管部门同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 (2)镇国土资源所参与所出资的镇各个企业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所属企业的应急工作. (3)房屋建筑和镇政基础设施工程、农村城市公用事业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等的应急救援由镇村建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工程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分别由镇水利站等有关专业部门组织协调.其中,国家、省、市、区、镇重大建设项目的事故灾难应急救援由项目有关主管部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 (4)道路交通、火灾、民爆物品、烟花爆竹等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华亭派出所负责组织协调. (5)内河水上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由区交通综合执法濑溪中队负责组织协调. (6)农业机械安全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农业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协调. (7)设备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由镇安监站负责组织协调. (8)电网大面积停电事故的应急处置由华亭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 (9)宣教办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处置过程中通信保障工作. (10)应急救援的治安保卫、道路交通管制等工作由华亭派出所负责协调指导,水上交通管制工作由区交通综合执法濑溪中队负责协调指导.协调武警部队协助公安部门作好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11)华亭派出所根据镇政府、各部门的请求,组织驻军、武警部队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灾难抢险救灾等工作. (12)应急医疗救援和相应的卫生防疫工作由华亭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并为各村卫生所提供技术支持. (13)应急救援所需的交通运输保障由镇交通管理管站和各村委会、相关企业、职能部门负责组织协调. (17)应急救援物质保障和生活必需品的市场供应由政府镇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 (18)群众转移安置工作、善后处置工作由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 (19)职工工伤认定及赔偿等工伤保险相关事务由镇民政办负责组织协调. (20)应急救援所需的电力保障由华亭供电所负责组织协调. (21)气象监测和气象预报等由城厢区气象局提供支持. (22)事故现场环境监测由镇环保站负责组织协调. (23)信息发布工作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统一协调. 其它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和处置工作的需要,在镇政府安委会的组织、协调下做好相关工作. 镇政府安办掌握各类应急资源,充分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规定履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和保障方面的职责,负责制订、管理并实施有关应急预案. 镇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与镇政府安办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通畅,做到信息和资源共享,并做好与其它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的有关工作.各成员单位的应急预案抄送镇政府安办. 需要其它部门增援和配合时,镇政府办公室与镇政府安办负责组织协调工作. 2.5专家组的职责 (1)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处置工作、措施提出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