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施信荣 2019-03-01

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的或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应出具符合Q/XYZW JC 101.5-2013要求的《不予受理通知单》;

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出具符合Q/XYZW JC 101.5-2013要求的《补齐补正通知单》. 图纸审核 执法大队船检人员组织2人以上验船师对送审设计图纸资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起草图意见函等(报批件). 复核 执法大队渔业船舶检验股根据小型渔业船舶设计图纸的核准要求,对图纸审核的审查意见起草图意见函等(报批件)进行复核: 对符合规定要求的,予以登记;

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退还窗口受理人员并向申办单位口头(书面)说明理由;

审批 执法大队负责人根据复核结论,审批复核人员提供的材料,在《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申请表》上签批是否办理审图意见书与批准函的意见. 决定书的形式为: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核准书.(表格、批复、文件、执照或证书). 办理审图意见书与批准函 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意见,向申请人发出审批结果信息. 窗口工作人员向申请人颁发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核准书,服务对象取件时,应出具符合Q/XYZW JC 101.5-2013要求的《文书送达回证》.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与依据 收费标准 船舶设计图纸和技术文件的审查费,图纸审查与建造检验为同一检验单位,第一艘船舶的图纸审查费按建造检验费的30%计收,第二艘及以上的船舶图纸审查费按建造检验费的5%计收;

购买已经审查合格的全套图纸及技术资料转移到异地建造,建造地渔业船舶检验机构的图纸审查费,第一艘船舶按建造检验费的15%计收,第二艘及以上船舶的图纸审查费按建造检验费的5%计收.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调整渔业船舶及船用产品检验费标准的通知》(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 [2000]559号). 重要提示 禁止伪造、变造、冒用《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核准书》. 禁止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转让《渔业船舶设计图纸、技术文件核准书》. 行政救济的途径和方式 申请人在申请行政审批过程中,依法享有陈述权、申辩权. 申请人的行政许可申请被驳回的有权要求说明理由. 申请人不服行政许可决定的,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许可机关因行政许可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或者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一发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时,申请人因此遭受财产损失的,有权依法要求补偿. 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联系信息 业务咨询

电话: 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窗口

电话: 0594-5872820;

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服务

电话:0594-5872800. 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投诉

电话:0594-5851122. 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网址(网上申报/表格下载):http://www.xyfwzx.gov.cn. 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福建省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政府2号楼. (资料性附录)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申请表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申请表]空白表见表A.1,示范文本见表A.2.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申请表 渔业船舶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审查申请表 兹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下述图纸资料进行审查. 船舶名称 图号主要尺寸(m) : 总吨位 登记船长L(m) 船舶种类 船型编号 拟建造艘数 航区(类) 主机功率(kW) 设计航速(kn) 设计排水量(t) 定员(人) 设计单位 资格证书编号 邮编及地址 联系电话 项目负责人技术职称 送审套数 每套张数 每套面积 备注船体轮机电气制冷申请送审单位名称(盖 章) 年月日地址联系人 电话 需说明 的问题 (可另附) 附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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