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huangshuowei01 2019-03-08

七、申诉与仲裁 1.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夹具和辅料,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尽快通知领队. 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八、组队与报名 以省辖市或学校为单位组队报名,每个项目每省辖市或学校组织1个代表队参加选拔比赛.参加竞赛的选手必须是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并且各单位指定1名负责人任领队,全权负责和协调大赛的参赛事务. 代表队各赛项最多报名人数如下: 数控车工: 2人;

数控铣工: 2人;

加工中心/数控车组合: 1个队,每队3人(其中:加工中心操作工1人,数控车工1人,工艺编制1人);

车工: 2人;

钳工: 2人. 参赛学生需填写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学校、市两级公章(省属职业学校只需加盖学校公章),于4月20日前将报名表、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照片背面写上学校名和选手姓名)一并寄(或送)至河南经济管理学校.上述材料不全者,不予受理.

九、协办单位联系方式 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地址:河南省南阳市高新区七里园河南省经济管理学校 邮编:473034 联系人:陈南

电话:0377-62080486(办公室) 13949316757(手机) 2.2009年全国中等职业教育技能大赛 选拔比赛烹饪技能竞赛方案

一、比赛项目 中餐热菜、中餐面点、中餐冷拼、果蔬雕

二、比赛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中餐热菜 1.每位选手在100分钟内完成两个中式菜肴的制作.选手参赛的两个菜肴所用的主料、烹调方法不能相同.两个菜肴成绩的总和为该选手比赛的最后成绩. (1)规定菜品为滑炒鸡丝.比赛现场提供给每位参赛选手鸡脯肉350克,净料不低于250克.配料不得由选手自带,统一使用现场提供的青、红椒. (2)自选菜肴,赛场抽取制作原材料.现场提供原料为:桂鱼,每条1500克左右;

通脊750克左右(清真为牛里脊). 2.参赛品种应能表现刀工技术和烹调技巧,色、香、味、质、养俱佳,以味、质为主,讲求营养卫生. 3.配料自备,进场时须检查验证,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4.用于美化菜肴用的各种饰物,经现场监考人员验证后才能携带入场.菜品饰物要适中,不喧宾夺主,所有饰物须在场内摆放在盛器中.不提倡使用高档器皿. 5.每道热菜只限制作一次.送评的主菜以10人量为准,另备两人量的品尝碟. 6.赛场只提供常规设备、工具[如炉灶、蒸炉(柜、笼)、炒锅、墩、板等]、常用调料,除此以外的特殊工具、特殊调味料均由参赛者自备.参赛者自备使用的特殊用具、盛器餐具等不得带有任何标识,由参赛者在盘底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二)中餐面点 1.中餐面点比赛每位选手在100分钟内完成两种中式面点的制作.其中要求用不同面团、不同成熟技法制作不同面点各一种,每个品种制作12个(其中两个为品尝品),每种面点只限制作一次. (1)规定品种为提褶包.包子大小以干粉一两三个为宜,包子褶不得少于16褶,要求褶的花纹清晰,间距均匀,并要求现场和面.馅料赛场提供未经调味的猪肉和牛肉馅料.(注:为了公平起见,本次大赛统一使用酵母发酵面团.) (2)自选品种.现场和面,现场制作,原料自备. 2.调味必须在场内完成.一切自带的装饰原料,入场前需向验料人员提供相应的原料清单.验料人员根据原料清单进行清点,经检查验证后方可进场.违反规定者,将酌情扣分直至取消参赛资格. 3.所有比赛作品不得使用色素.选手自备的餐具要求符合卫生标准.碟边美化用的装饰可在场外加工,如装饰使用色素物质,须与食物严格分开,经验证后才能带入场内摆放盘中. 4.赛场只提供常规设备用具(用具名称及型号见后),除此以外的特殊工具和调味料、辅助原料、添加剂等均由参赛者自备(请在报名时写明),经检查验证后自带入场.规定品种的餐具由赛场统一提供,自选品种的餐具由参赛选手自备.参赛者自备使用的盛装器皿,不得带有任何标志,只能由参赛者在盘底作记号,以便赛后认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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