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王子梦丶 | 2019-03-28 |
无锡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2016年8月16日 无锡市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 申报评审及扶持资金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 太湖人才计划 打造现代产业新高地的意见》(锡委发〔2016〕28号),加大中高端人才的培育,引领电子商务产业向中高端发展,对培育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进行评选扶持,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电子商务中高端人才扶持资金列入无锡市人才引育专项资金.资金使用必须符合国家和省、市产业转型发展政策导向,符合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
聚焦重点,注重绩效,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安全和高效. 第三条 市商务局负责发布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组织项目申报;
负责项目审核立项,审核绩效目标,提出支持意见,公开资金使用情况,处理质疑或投诉等事宜;
负责扶持项目的跟踪监管和绩效评价,定期报告资金使用情况和绩效. 市财政局负责资金预算安排和资金拨付;
负责资金使用情况监督,组织开展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和再评价.
第二章 申报对象与条件 第四条 申报对象为我市辖区范围内培育具有相应技能水平的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的企业、培训机构等单位,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无锡市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和相对稳定的招生渠道;
2、具有开展电子商务培训所需的师资力量、设施设备、固定办公场所和培训场地.专业培训机构、电子商务龙头企业培训场地不少于200平方米,且达到一定培训规模;
3、培训内容要符合商务主管部门的要求,并列入市商务局年度培训计划. 第五条 中高端人才的条件
1、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须有3年以上电子商务领域工作经验,年龄不超过40周岁,在行业内有较大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创新服务能力,能够从事电子商务生态圈价值链中高端业务的技能型、管理型以及复合型人才;
2、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须在我市大中型电子商务企业担任中、高层职务或为企业技术骨干,且与企业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3、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经培训后当年或次年获得电子商务领域相关资质证书,对公司发展具有重大推动作用;
4、列入市商务局培训计划的电子商务中高端技术管理人才须经市商务主管部门认定,且每年不超过100个.
第三章 申报和认定程序 第六条 本扶持资金实行常年申报,按每年发布的申报指南要求进行申报、评审和认定. 第七条 申报评审工作由市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具体程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