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雷昨昀 2019-04-01

(二)加强协调联动.各镇党委政府要及时与县政法委、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互通情况与信息.建立和公布群众举报传销的信息渠道,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研究制定有效对策,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做好打击传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考核工作.

(三)加强舆论宣传.将宣传教育作为打击传销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建立多层次、宽领域、全方位的宣传格局.突出抓好出租屋主、农民工、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等重点人群和城乡结合部、校园、居民小区等重点区域的宣传教育工作. 1.电信、移动、联通三家公司自7月1日起至12月30日,每月群发一次短信(内容由县打传办提供). 2.县融媒体中心、县政府网站等主流新闻媒体要及时报道刊登打击传销专项整治工作动态. 3. 各镇组织向广大群众进行发放 致全县人民的一封信 、 致出租屋主的一封信 等宣传资料;

在集镇及人员集中地区悬挂横幅不少于10条;

各镇、社区(村)设置动态宣传栏,及时公布辖区打传和巩固创建成果,开展不少于两次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县教育局协助辖区镇做好打击传销进校园宣传活动. 4.编印专项行动专刊.专项整治期间,各镇报送打传信息不少于4条,打传成员单位及时报送相关信息,县打传办负责编印专项行动专刊,把专项行动成果和问题及时汇报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并抄送各镇党委、政府和打传成员单位主要领导.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源头防控工作.充分运用网络巡查、舆情分析、社会举报、已侦案件等各种手段和资源,主动排查可疑网站、公司和人员.密切会同银监、反洗钱、通信管理等部门,积极协调互联网企业、第三方监测机构和民间反传销组织力量,构建控制阵地,广泛搜集线索.公安机关要充分依托 大情报 经侦应用云 系统,充分发挥资源优势、技术优势和力量优势,切实加强情报搜集、情报研判和情报预警.市场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监测点监测报告,全面落实传销治理 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 的 四步工作法 ,认真落实属地检查实证、研判,进一步加大对传销线索的收集排查,摸清辖区涉嫌传销组织的活动情况,切实做到辖区内的传销底数清、情况明.要加强对在我县设立的网站、相关公司经营行为的检测监控,加强对网络上涉传宣传、涉传广告的监管和研判.对涉传宣传、涉传广告根据情况采取查处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等多种形式进行干预,及时制止可能发生的传销行为.对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打传办转办的监测结果、举报情况要抓紧开展调查取证,将线上线下信息证据汇集整理研判印证后,综合运用警示、约谈、查处等多种形式,分类进行处置,防止传销组织坐大成势. 按照属地原则,各镇对辖区内宾馆、建筑工地、中心校、完中、中专学校、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出租屋等外来人口聚集区组织拉网式摸底排查.县市监局、县人社局对相关招聘平台和场所进行摸排,重点看有没有以招聘名义开展传销活动.县教育局、民政局、人社局协助当地镇政府加大对培训机构开展排查.

(五)纳入专项预算,给予经费保障.打传工作任务艰巨,涉及面广,人员众多,情况复杂,要安排专项经费,为打击传销工作提供经费和物资保障.所需经费按属地负责原则分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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