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匕趟臃39 2019-04-03

第五章 公益性岗位管理、考核奖惩、流动和退出 第十九条 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市级人社部门按照市政府要求负责对全市公益性岗位数量实行动态调整和宏观管理,在总量控制前提下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置岗位资源,及时调整岗位设置数量和比例.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每年年底要向市级人社部门报送上年度公益性岗位人员使用情况及下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市级人社部门经市政府研究同意后下达市级各部门和各县(市区)当年度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 第二十条 承担劳务派遣任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负责向被派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发放岗位补贴、处理劳动争议、申报和发放工伤(伤残)待遇、签订与解聘劳动合同等工作;

负责所派遣人员的日常考勤、考核和奖惩等结果的兑现工作. 第二十一条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考核和奖惩.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勤.用人单位负责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确定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工作职责,并按月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上岗工作等情况.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当月请假一般不得超过7天,超过7天的经用人单位签注意见后由所代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报送同级人社部门备案.工伤及法定假日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它重大疾病(凭医院诊断证明)请假全年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超过规定期限已不适合履行岗位职责的按辞退处理;

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按辞退处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的考核.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年度考核由各县(市区)人社局和市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实施,考核结果报送报所代理的人力资源中介服务机构,同时抄报市人社部门备案.考核档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年度考核不合格的,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终止劳动合同并报人社部门核准.

(三)奖惩办法. 社会公共服务类岗位 、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类岗位 、 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 等三类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每月的岗位补贴中的500元为浮动补贴,浮动补贴按照每月考勤考核情况下月发放.考勤考核不合格的扣除当月浮动补贴;

旷工一天者,扣除三天的岗位补贴.所扣除的补贴由代理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上报同级人社部门审核退交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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