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4-04 |
电话:0754―88166891 传真:0754―88166891 1.2 合格的投标供应商: 1.2.1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2.2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或以上);
1.2.3 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护壹级资质(广东省外必须在广东省公安厅备案),并持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凡受托为本次招标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参与投标,凡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1.4 投标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投标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5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供应商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2. 资金来源 2.1 采购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2 采购预算:预算资金1206463.43元人民币. 3. 投标费用 3.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采购文件 4. 采购文件构成 4.1 工程的要求、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采购文件中均有说明. 采购文件内容如下: 投标邀请书 投标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投标供应商须知 合同格式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工程要求
第七章 技术标准 4.2 投标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5. 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供应商,均应在2013年11月15日前以传真形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将需澄清的问题以电子文档形式发送至[email protected].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日期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以接收. 6. 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在投标截止期五日前,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后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供应商,并对招、投标双方具有约束力.投标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6.3 为使投标供应商准备投标时有足够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人确认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采购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采购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报价部分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附件1――投标函(格式) 附件2――投标保证金凭证复印件 附件3――施工组织设计(格式) 包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