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木头飞艇 2019-04-05

四、管理措施

(一)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队伍实行 全出竞进 的动态管理,每届管理期均为四年,每届管理期满即自动终止资格.

(二)对管理期内的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建立实绩考核档案,每半年由所在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其业绩情况和技术水平进行考核,按照 优秀、合格、不合格 评定考核等次,报招才中心审核备案.

(三)管理期内的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其资格自动终止:1.因调动或其他原因离开本区的;

2.因违法、违纪受到刑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

3.入选国家 千人计划 万人计划 长江学者 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 、新世纪 百千万人才工程 国家级人选、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 泰山学者 工程系列人选及外省相当层次称号获得者、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青岛市科技创新高层次人才团队带头人、青岛创业创新领军人才、青岛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经新区认定的 顶尖人才 领军人才 紧缺人才 以及各级 一事一议 等超出区级拔尖人才待遇的;

4.管理期内有一年考核不合格的;

5.其他不适合继续保留区级拔尖人才和区级优秀青年人才资格的情形.

五、有关待遇 区级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的管理期为4年,管理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一)政府津贴.区级拔尖人才每人每月发放1000元津贴,区级优秀青年人才每人每月发放800元津贴.

(二)健康查体.每年享受一次健康查体.

(三)休假考察.每年定期举办读书休假活动.

(四)连续两届以上(含两届)被评为区拔尖人才的,授予 新区荣誉拔尖人才 称号,可终生享受除区拔尖人才政府津贴以外的有关待遇,不再纳入区拔尖人才选拔范围.

六、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推荐申报材料由本人填写,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审核把关,并加盖单位公章.申报人员和单位要确保申报信息填写完整,证明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于提供虚假材料的申报单位和人选,一经查实,取消该单位和人选申报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一)推荐申报材料. 主要包括:

1、《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填报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一式八份(A3纸打印);

2、《青岛西海岸新区(拔尖/优秀青年)人才推荐申报人选业绩概述》(附件3)一式两份;

3、《区(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人才)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4)一份. 以上材料除提供书面材料,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二)有关证明材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2015年5月(含)后取得符合新区拔尖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选拔条件的工作业绩,需报送以下证明材料: (1)技术成果的获奖证书、鉴定证书复印件,注明颁奖单位和获奖时间、级别、位次.成果推广应用后取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及企业经营管理方面人选,需提供相关财税部门的证明;

(2)学术成果的论文、专著封面复印件或影印件,注明发表时间、刊物或出版机构名称,属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用 * 标识,属SCI、EI、ISTP等国际索引收录并被检索的要提供相关证明;

(3)承担完成的各级科研课题、项目的计划书或协议书的复印件;

(4)作为主要负责人,获批的专利证书、新产品证书等;

(5)能反映人选突出业绩的获奖证书、图文照片或报道等,并配以注释说明. 以上所需材料复印件按上述顺序(配以目录)用A4纸装订成册一份,连同成果原件一并上报.原件在申报时,由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后,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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