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赵志强 | 2019-04-08 |
(一)《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穗南开管办〔2017〕1号)
(二)《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实施细则》(穗南开组发〔2018〕1号)
二、申报条件 人才引荐奖的奖励对象为向本区引荐高端领军人才及团队的单位,主要包括:
(一)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二)与我区建立合作关系的区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及海外(境外)人才工作站(不含政府派驻机构).
引荐奖奖励对象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人才创办企业、人才工作单位. 引荐人才团队的,原则上按照团队中符合《细则》规定的人数累计给予奖励.向本区引荐杰出人才作为团队带头人的创新创业团队,贡献突出、影响较大的,实行一事一议,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引荐单位可申请最高至300万元的奖励. 每个人才和团队只能由一个引荐单位申报,且只能申报一次.人才同时符合多个认定标准的,按照就高不重复的标准给予引荐奖励.同一引荐单位获得的引荐奖励每年最高3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引荐人才、用人单位以及引荐单位三方签订的引荐高层次人才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二)引荐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核原件);
(三)引荐人才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原件);
(四)人才认定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五)创业类人才需提供所创办企业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企业任职证明等;
(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六)创新类人才需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核原件);
(七)引荐人才的社保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四、申报时间 集中申请时间为5月15日-7月15日(系统申报时间截止到7月15日中午12:00).可登陆广州南沙政策兑现系统(https://www.nszcdx.com/)提出申请,系统预审通过,请于7月15日15:00前到南沙政务中心三楼60-62号窗递交纸质材料,逾期视同自动放弃.
五、奖励标准 人才引进后被认定为杰出人才、优秀人才并获得A、B证的,对成功引荐该人才的人才中介机构,经人社部门认定后给予人才引荐奖,奖励标准如下: 每推荐1名诺贝尔奖获得者、院士给予引荐单位最高50万元奖励;
每推荐1名杰出人才给予引荐单位最高30万元奖励;
每推荐1名优秀人才给予引荐单位最高20万元奖励.
六、受理部门 广州南沙开发区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1号南沙区政务服务中心E栋3楼60-62号窗) 联系
电话:020-39053010;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市南沙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
电话:020-39096653
八、受理时间 周一到周四: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5: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办理时限 42个工作日(形式审查5个工作日;
实质审查24个工作日;
资金拨付13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
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
十、办理流程
(一)企业申报 申请人经单位内部公示后,访问https://www.nszcdx.com/登录广州南沙新区(自贸片区)政策兑现系统进行注册后,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按办事指南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资料.区政务服务中心负责形式审查,符合条件且提交的资料齐全,予以受理,并移交业务主管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