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于世美 | 2019-04-16 |
其中,在中心市区市直学校、镇属学校服务社区拥有个人房产的,子女按社区 两一致 类别申请入学. ③孙辈与祖父(母)、外祖父(母)户籍同户的,可参照本款①②规定申请入学,学校容量不足时,按 扩招对象 类别派位入学. ④青阳梅岭老市区行政事业单位南北服务区界定:以相府路―杏园路―梅园路―南山路―嘉华路为分界线;
路西北的为北片区,属实验小学服务区;
路东南的为南片区,属第二实验小学服务区(见附件2). (5)市属国有企业(含驻晋分公司)员工子女入学 ①市属国有企业原全民所有制身份员工的子女,持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父(母)《行政介绍信》(不包括报到证,人事代理、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企业系统内部招聘任命定级批复等),参照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员工子女入学办法申请入学. ②市属国有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制管理身份员工的子女,根据 分类招生 原则申请入学. A.在学校服务社区内同时拥有房产、户籍并实际入住的,在服务区学校申请入学;
2019年秋季,房产在青阳梅岭区域、户籍在本区域单位集体户的,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暂参照 两一致 对象入学(其他镇街参照执行). B.在学校服务社区内拥有房产、户口尚未迁入者子女(即上文 有房无户 对象),在房产所在地服务区学校按 扩招对象 类别申请入学. C.没有房产、子女随父(母)落户在企业集体户的(即上文 有户无房 对象),在户籍所在镇(街道)学位宽松的小学按 扩招对象 类别统筹入学. D.晋江范围内没有房产、户籍的,在企业所在地务工子女入学定点学校,凭社保(缴费)凭证、《劳动合同书》,在务工子女类别中优先入学. 2.政策照顾对象入学 (1)驻晋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入学.根据教育局、双拥办《关于进一步落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