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sunny爹 | 2019-04-24 |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报价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报价文件的语言均应为中文简体.供应商随报价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磋商小组仅对中文文本进行审查,如果翻译错误或有遗漏,由此导致的报价文件按照无效处理或影响供应商的成交机会等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应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报价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应按下列顺序制作报价文件,并按磋商文件的格式进行编制;
没有的格式,可以自行设计.凡不按本顺序制作报价文件的,将可能酌情扣分. 报价文件由以下内容组成. 10.1 1)商务文件 (1)报价函;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授权委托书;
(4)报价一览表;
(5)报价费用组成一览表;
(6)拟派项目成员一览表;
(7)磋商保证金底单或收据复印件;
(8)合理化建议及优惠条件、承诺. (9)律师事务所在山东省济南市设有常驻服务机构,且该常住服务机构具有执业律师资格(并提供在济南市缴纳社保证明)的律师. (10)派驻律师具有三年以上在国土资源类单位的法律执业经验. (11)律师事务所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业务质量内控机制完善,并成立党组织.其中成立党组织且党建工作特别突出的. (12)签约律所在同行业具有影响力,提供获得的全国性、省级、市级的荣誉证明. (13)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文件. 2)技术文件 (1)报价人单位规模实力较强、组织机构健全、合理;
(2)报价人具备完善的管理制度(包含:服务措施、应急制度、规章制度、财 务制度等);
(3)服务方案;
(4)人员构成,包含事务所专职律师人数、派驻律师资历、供应商综合实力等;
(5)供应商认为应说明的其它事项. (6)优惠条款(注:供应商提供的优惠条件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明确列出,不包括报价优惠). 3)政府采购政策(如无,可不编制)
1、小微企业声明函(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若无则不需添加);
2、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节能产品明细表、小型、微型企业产品明细表(根据实际情况添加,若无则不需添加);
3、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 ①《小微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放于报价文件正本);
②当地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如供应商为监狱企业,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备注: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供应商,报价文件将不进入下一步评审;
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响应处理. 供应商对提供的以上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若对以上供应商提供的资料有异议,可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进行复核,若发现有不实之处,按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4、节能产品优惠办法 ① 根据《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鲁财库〔2007〕32号】的规定,本项目评标小组在综合评审时将给予所属节能产品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对技术和价格项目按下列规则给予一定幅度的加分.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在评审时可以对节能产品给予5%幅度的价格扣除. (2)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应当增加节能评审因素,在满足基本技术条件的前提下: 在价格评标项中,对节能产品分别给予价格评标总分值的5%的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