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QQ215851406 | 2019-04-26 |
二、采购文件 9.采购文件的组成 9.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仔细检查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采购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询价公告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采购内容
第四章 合同特殊条款
第五章 附件(报价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报价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3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后,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报价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报价文件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
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10.1供应商若对采购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收到文件48小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澄清要求(同时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
若没有,视为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无任何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对发出文件48小时内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答复中包括所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10.2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均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修改、补充等. 10.3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在收到该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的文件后当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已收到该文件(若在临沂政府采购网上发出通知,则视为所有供应商都已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 10.4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的通知为准. 10.5为使供应商编写报价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报价截止时间和询价会议时间,并将此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同一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11.解释权 11.1本次采购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采购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1.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1.3若供应商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对采购文件提出异议,则视为供应商同意及接受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12.报价文件的组成 12.1供应商应按询价文件的要求编写报价文件,递交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报价和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报价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响应函. (2)授权委托书. (3)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产品代理、经销资格证书、相关行业资质证明、产品质量认证证书、产品检测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证明材料等,如国家规定需许可生产、经销的,则还应提供生产许可证明等;
(4)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单独密封、递交). (5)报价明细表. (6)报价产品详细技术指标性能说明. (7)供货周期承诺及售后服务承诺. (8)质保期限、优惠条件和其它承诺. (9)安装、调试等技术方案及保障措施. (10)询价文件中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11)供应商认为适宜的其它资料. 12.2唱标密封袋 12.2.1为方便唱标,请供应商另外准备一式三份《询价一览表》,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 唱标密封袋 字样,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供应商全权代表签字.唱标密封袋与投标文件同时分别递交. 13.报价说明 13.1供应商应根据本询价文件的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对供货范围内的产品详列清单,说明产品的名称、品牌、产地、厂家、规格、单价、数量、合计等内容.并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方案. 13.2供应商在报价表中所报总价包括产品、包装、税费、运费、售后服务、质保期内等的全部费用.如果报价中有缺项,应视为漏报项价格已分摊在其它项目中.供应商免费提供的项目,应先填写该项目的实际价格,并注明免费,此项不计入总价或合计价. 13.3本次采购过程中,各供应商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