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我不是阿L 2019-04-26

6月10日前,各项整改措施要落实到位.6月11日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对城区范围内建筑拆迁施工抑尘整治进行督查,对未采取抑尘措施的,提请市蓝天办按照有关要求,对当地财政进行扣罚.

(三)开展道路交通扬尘污染专项治理 1.开展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一是对市区塔北路、塔南路、迎宾路(至晋新高速南侧)、山阳路(牛庄转盘至龙源路)、普济路(影视路至丰收路)、民主南路(火车站广场至南海路)、丰收路(中原路至南水北调桥)、人民路(中原路至南水北调桥)、建设路(东二环路至普济路)、解放路(东二环路至普济路)、太行路(山阳路至普济路)、工业路(石油公司至普济路)等路段每天开展3次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上午、中午、下午各1次);

对市区范围内其他路段每天至少开展2次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作业(上午、下午至少1次).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实施.5月10日前,市城管局完成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实施方案制定,报市蓝天办备案.5月11日起,按照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到位. 二是按照城区道路标准完成城区范围内所有道路路面及两侧积尘清理整治任务.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各城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实施.5月10日前,市城管局完成道路积尘清理整治方案制定,报市蓝天办备案.6月10日前全部逐项落实到位. 三是严格渣土车运营管理,城市建成区范围内渣土、粉状物料等运输车辆必须采取全覆盖、全密闭运输,实行指定线路和时限行驶,严控运输车辆沿途抛洒,对违规运输车辆依法严查重处,及时发现解决道路扬尘问题.此项工作由市城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环境保护局负责配合.5月10日前,市城管局完成渣土车密闭运输管理实施方案制定,报市蓝天办备案.5月11日起,市城管局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同时,要建立渣土车常态化运营管理机制,严控车辆沿途抛洒行为. 四是各县(市)参照市政府要求开展县城范围内道路机械化清扫保洁和洒水抑尘、道路积尘清理、渣土车密闭运输整治工作.5月10日前,各县(市)政府完成城区道路扬尘污染防治实施方案制定,报市蓝天办备案.6月10日前逐项落实到位.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切实降低道路交通扬尘污染. 2.开展市外道路扬尘污染防治 综合治理国道、省道干线公路、城市环线公路和高速公路扬尘污染.此项工作由市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公安局、市公路局等部门配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负责实施.一是5月10日前,市交通运输局完成国省道干线公路、高速公路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办法制定,报市蓝天办备案.对主要路段实施机械化清扫和洒水保洁频次不少于2次/日,路面冲洗每周不少于3次,禁止使用产生扬尘的自制 扫路机 ,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确保道路扬尘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二是5月11日起,各级公安、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要开展联合执法,严肃查处渣土、砂石等运输车辆超限超载、覆盖不严和物料洒落行为,物料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规定高度,对严重超载的车辆,采取切割车厢等强制措施;

强化物料装载源头管控.同时,要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严控车辆沿途抛洒行为.三是沁阳市、博爱县、武陟县、修武县、解放区、山阳区、中站区、马村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县(市)区要采取综合措施,完成《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2015年环境污染整治方案的通知》(焦政办〔2015〕17号)确定的焦克路、詹泗路、焦辉路、云台大道、经一路(大石河段)、待九路等路段的扬尘综合整治工作,其中,5月底前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基本落实到位,10月底前建成扬尘污染治理达标示范路.四是各县(市)区要做好县、乡道路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要制定方案,落实责任,建立工作机制,切实减少道路扬尘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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