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 思念那么浓 | 2019-05-08 |
现收到法院票据证明已执行、履行完毕. 经审查该犯在服刑期间,不曾利用个人影响力和社会关系等不正当手段企图获得计分、奖励和减刑假释. 该犯自上次减刑裁定送达后,本考核期内累计获得3个表扬奖励. 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七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二十九条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规定》(法释[2016]23号)的规定,建议对罪犯张杰予以减刑六个月.特提请裁定.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北京市监狱管理清河分局前进监狱(公章)2018年7月2日 提请减刑建议书 (2018)京清前进狱减字第053号 罪犯许洪涛,男,1978年8月26日生,汉族,初中文化,原户籍所在地北京市丰台区,因犯故意杀人罪、强奸罪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03年6月20日以(2003)二中刑初字第275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无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起刑期日期为2003年6月20日........